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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日报融媒体4月7日讯(记者 倪晓颖)4月7日,记者从西宁市教育局获悉,西宁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继续实行特长生招生、均衡生招生。西宁城区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实行学考加分政策。
为培养学生兴趣、挖掘学生潜能,促进高中学校多样化、特色化发展,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继续进行特长生招生。各普通高中按本校计划招生数5%以内的数额进行自主招生,有意向的考生于6月29日下午到拟报考学校报名,6月30日进行专业测试,测试合格名单由各校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取得特长生志愿填报资格。
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,今年将继续提取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的50%定向分配给初中学校。申报均衡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:初一入学前有西宁市城区户籍;在西宁市城区学校就读,并在就读学校读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;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须达到4A1B以上。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,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中享受加10分录取的政策。因公致残军、警子女、烈士子女,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考生(由青海省西宁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);驻国家确定的三类(含三类)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、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(含二类)以上岛屿,以及在飞行、潜艇、航天、涉核等高风险、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考生(由青海省西宁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);归侨学生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、台湾省籍考生(出具省、市侨务办公室或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);少数民族考生(由各学校依据户籍信息提交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查);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“两女户”考生(由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与家庭发展科进行资格审查)。